11月9日,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、济南市银行保险行业协会针对即将实施的新版《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》,联合举行新闻通报会。
2008年5月,我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,在全省率先推出了《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》,此后分别于2014年、2015年进行了2次修订,快处限额由车损2000元扩大到5000元,自快处办法实施以来,在缓解道路交通拥堵、方便群众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
截至2022年10月,全市机动车保有量367.1万辆,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348.6万人,人、车、路矛盾日益突出,交通压力日益增大,据统计,我市轻微交通事故约占交通事故总量的57%,由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拥堵问题时有发生,破解新形势下的新问题,已成为我市缓解道路拥堵、方便群众的必然要求。
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结合我市实际,与市保险行业协会及济南市30余家财产保险公司,加强警保联动,进一步推进交管“放管服”改革,拓展为民办事举措,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系统(交管12123),与保险企业搭建了信息共享平台,为全市所有保险理赔员赋予交管12123线上认定权限,目前已经实现了保险APP线上理赔、线上定损、线上直赔、交管12123线上认定的功能。为保障车辆定损维修,保险公司授权车辆定损理赔服务点100余处。在此基础上,总结多年以来快处快赔工作经验,征求各方意见,经过多次研究论证,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批同意,出台了新版《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》,自2022年11月15日起正式实施。